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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 “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来源: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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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科普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夯实将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社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经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登记同意,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12年起正式设立的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以下简称“上海科普奖”) 2016年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1)和《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的规定,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16年上海科普奖设“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及提名奖。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凡在本市工作并持有效居住证件,或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报。

(一)科普杰出人物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或其它科普公益项目,尤其在提高市民科学素养或在科研项目科普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产生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

(二)科普贡献奖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或其他科普公益项目中产生显著效益,已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或组织。

(三)科普成果奖授予原创性优秀科普图书(著作、译著、编著)、科普影视作品、科普音像制品、原创性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科普剧目、科普广播剧)、科普展教具(含展品和展项)、公益性科普活动等项目。

(四)科普传媒奖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的,专门或主要从事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普传播载体,包括电视的科普频道或栏目、广播的科普频段或栏目、科普报刊或专栏、科普网站、科普新媒体等项目。

三、申报与推荐

1、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和科普传媒奖均须以典型和代表性的项目形式申报,且申报个人或组织必须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

2、科普贡献奖(个人)须由个人申报,且只能填写一位项目主要完成人。

3、科普杰出人物奖是由专家委员会从科普贡献奖中遴选出符合科普杰出人物奖评审条件的个人后投票选举产生。

4、科普贡献奖(组织)须由组织申报,申报对象的填写须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个。科普成果奖和科普传媒奖可选择个人申报或组织申报,其中个人申报的须填写项目主要完成人,如有多人同时申报,按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人.

5、同一项目或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按规定申报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

6、推荐单位或个人可登录上海科普奖网站(www.shkpj.org.cn)下载《推荐单位/个人信息表》,并参阅《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进行网上审查和推荐。

7、申报个人或组织获得网上申报账号及密码后,登录上海科普奖网站(www.shkpj.org.cn)奖项申报系统,在网上进行填报。申报个人或组织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申报表第十项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内容,按规定的格式上传相关附件,并确认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后在线提交。网上申报通道开启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2016年6月3日。

8、申报个人或组织应将由网络正式提交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刻成光盘及打印纸质文本一式3份,并通过推荐单位或个人审核后,将光盘、纸质申报表、附件证明材料及项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或可以证明实物的图片等),一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寄送至上海科普奖管理办公室。

四、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一)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二)市级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

(三)各区县政府及科委、科协;

(四)各市级协会、学会;

(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个人)。

五、评审过程安排

1、奖项申报:2016年4月18日—2016年6月10日(网上申报通道于2016年6月3日24时关闭)

2、专家评审:2016年7月—2016年9月

3、社会公示:2016年10月

4、颁    奖:2016年11月

六、奖励

上海科普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他社会组织可参与设置奖项,并享有冠名权。

七、项目成果实施时间规定

项目成果实施时间,是指项目已取得的成果在本市连续开展、推广或应用的时间。

1、科普杰出人物奖: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五年的项目成果(含五年);

2、科普贡献奖: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三年的项目成果(含三年);

3、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二年的项目成果(含二年)。

其他未尽事宜按《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八、申报材料递交及联系方式

1、光盘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地点:上海科普奖管理办公室(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506室,邮编:200031。

3、联系人:凤老师      胡老师

电  话:64331342    64332556-811

传  真:64330994

网  址:www.shkpj.org.cn

E - mail:shkpj@shkepu.gov.cn   shkpj@vip.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修订稿)

      2、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


 

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