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区县科普工作开展,进一步促进上海科普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夯实将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社会基础,表彰和鼓励在基层科普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管理工作者。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于 2016年起正式设立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科普管理优秀奖”,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科普管理优秀奖每届授予数不超过14项。
一等奖2项,奖金1万元,
二等奖5项,奖金6千元,
三等奖7项,奖金3千元;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科普管理优秀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工作的区县科委、科协、教育部门管理工作者,其必须在科普管理工作岗位上累计工作3年及以上;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在推动本市科普事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已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
三、申报要求
1、科普管理优秀奖须以典型和代表性的项目形式申报,且申报个人必须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2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按规定申报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
3、申报个人需填写《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科普管理贡献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打印一式三份),并根据申报表所填写内容制作8分钟的PPS汇报材料。
4、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的申报个人进行初评,按规定的名额进行推荐,并在申报表上提出评价意见后签字、盖章。
5、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个人需将PPS、申报表、附件证明材料及项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或可以证明实物的图片)等,一并寄送至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管理办公室。
四、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1、市科委、科协、教委等市委市政府相关委办局;
2、各区(县)科委、科协、教育局等。
五、评审安排
1、材料申报:2016年8月12日前
2、专家评审:2016年9月
3、社会公示:2016年10月
4、颁 奖:2016年11月
六、奖励
科普管理优秀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他社会组织可参与设置奖项,并享有冠名权。
七、材料递交及联系方式
1、PPS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地点: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管理办公室(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内),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506室,邮编:200031。
3、联系人:胡俊
电 话:64332556-811
传 真:64330994
网 址:www.shkpj.org.cn
E - mail:shkpj@shkepu.gov.cn shkpj@vip.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科普管理贡献奖”评审标准
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附件1:
2016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科普管理优秀奖”
评审标准
科普管理优秀奖 | 目标宗旨 10% | 在本市长期从事区县科普管理与科学传播工作,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科普管理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能对推进本市科普事业发展起重要作用。 |
工作年限10% | 在科普管理工作岗位上累计工作经历达3年及以上。 | |
业绩(品牌活动)40% | 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长期从事或积极投入科普工作。并在一项以上科普管理或科学传播工作中作为牵头人员或主要成员承担重要任务。 品牌科普活动经3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影响力大,受益面广,具有较高的知晓度,取得显著的传播效果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能起到示范作用。 | |
科普宣传10% | 宣传手段多样,效果良好,多次得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并做好科普自媒体建设(含网站、微博、微信、app)。 | |
科普工作创新性30% | 在工作构思、设计、策划、管理等方面有重要的创新、并能够准确、完整、科学、直观、生动有趣地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成果普及及表现手法上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